图书馆借书超出时间罚款有法律依据吗?

我是在校学生,学校图书馆是凭开学初办的借书证免费借书的。我上一次借书以后图书馆出了超时罚款的规定,贴在图书馆门口,但并没有告知我。现在我去还书因为超期被要求罚款。请问这规定有法律依据吗?如果有,管理员能要求罚款吗?请给出法律条例。
书本没有任何损坏。

没有法律条例。超时罚款几乎是每个大学管理图书馆都会制定的规定,为的是能保证图书馆的图书正常借阅,使图书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如果不制定这个规定,谁想借多久借多久,图书就不能正常借阅,国有国法,校有校规,以大局出发关系到学生切身利益的规定作为在校生应该支持学校,管理员罚款的权利是学校赋予的,所罚的款也是作为学校的罚没收入,并不是放在私人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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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28
这个属于内部管理规定,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范畴。是图书自己规定,只要相关管理规定不违法是可以实行。

但是既然有相关借书规定,管理方必须履行对外公告和告知相关义务,如果未履行公告和告知相关义务,可以视为内部管理规定无效。

所以按你说的,如果图书馆方未进行明确公告或告知,可以不赔偿。但是我看在学校一般制度都有上墙,你好好看看有没有。追问

刚开始是没有的,我最后一次借书后才规定的

追答

如果你在借书时,没有这个规定,还书时才有这个规范,那么这个罚款没有依据。
这个可以跟老师好好理论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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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03-28
这种他不需要法律规定,这个只需根据他们的管理规定执行即可。因为这个不属于罚款,而是属于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第3个回答  2012-03-28
这个不是行政处罚,而是违约责任
你跟图书馆借书,相当于跟图书馆签订了一个借书合同,合同约定了还书时间,超过这个时间就是你违约了

好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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