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做极限确定参数问题时,什么时候需要讨论参数的取值范围?

我看到全书有的例题需要讨论参数的取值范围,但是有的不需要。请问哪种情况需要讨论,哪种情况不需要讨论呢?谢谢解答!

第1个回答  2013-10-10
谢谢你的回答! 这几天我琢磨出来了! 讨论范围的情况,是这样的,比如被求极限的式子中,有两个未知量,但其中一个未知量是常数,但这个常数的取值不同会影响到极限的结果,这时就要讨论这个未知量常数的范围了。※ 编辑:初日晨曦 于2009-5-20 22:18 编辑本文
第2个回答  2013-10-10
有的例题中,被求极限的函数有它自身的定义域,暂且说是X的范围吧,而在求极限的时候,要讨论在X趋于一定值的时候,函数的趋向。这两者有时候会有重叠,具体你可以把这种题找来体会一下。你要问的应该是这个吧,我复习的时候也注意过。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