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证没有赡养老人的方式如下:
1、向相关证人进行收集,如亲朋好友或者邻居的证人证言。
2、基层组织的证明也可以,比如居委会、村委会等,老人应去相关组织申请开具。
在实践中,不赡养老人情况是非常多的,不赡养老人是属于违法的行为,老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子女,提起诉讼就需要证据,没有赡养老人进行取证时,证人证言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应当向相关证人进行收集,如亲朋好友或者邻居的证人证言。
法律依据: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五条 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
没有赡养老人进行取证时,证人证言是非常重要的证据,老人可以请村委会或者居民委员会的人出庭作证。
【法律依据】: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之一。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七章对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作了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要有证人和证言作证,并且证词具有高度的真实性才能够成为有利的证据。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奉、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宪法》规定赡养老人是子女必须履行的义务;《婚姻法》也规定了子女不遵循赡养义务时,父母可以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权利主体方面:被赡养人健康状况或丧失劳动能力的医疗诊断(或鉴定结论)、经济收入情况的证明;
义务主体方面:赡养人经济能力的证据;赡养人不履行义务的时间、人数、表现形式及是否有打骂、岐视、虐待、遗弃被赡养人行为的证据,是否经有关部门或组织调解处理及其结果的证明。
法律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奉、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宪法》规定赡养老人是子女必须履行的义务;《婚姻法》也规定了子女不遵循赡养义务时,父母可以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