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只按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保,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赔?

公司只按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保,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赔 我2017年3月20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合同里写道试用期工资为5000/月,转正后为6000/月。在试用期三个月期间,公司未给我缴纳社保。

三个月后,转正了,公司按杭州最低工资标准帮我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我的工资的社保和公积金扣款也按最低工资标准。

2020年3月20日,与公司续订劳动合作,合同期为三年。合同里写道基本工资2010+固定加班工资4990元/元。公司也是一直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2010元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我的工资的社保和公积金扣款也是按这个最低工资标准。

我能否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去哪个政府机构,去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补缴过去四年没有足额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并要求赔偿5个月的工资(N+1的标准)。

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缴或折价补偿,如协商不成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相关事实。劳动者还可以解除与用人单位间的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损失。
法律分析
根据目前的社会保障部门的相关要求,用人单位需将真实的工资表(应发工资)作为基数如实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然而目前劳动者社保权益遭受侵害现象较为普遍,很多用人单位为了减少运营工资成本会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来缴纳社保,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要求用人单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计算方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双方所签署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社会保险无法进行补缴而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保待遇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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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21

可以要求补缴差额社保,但没有法律明确说可以申请赔偿。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也就是说,如果你发现公司没有足额给你缴纳社保,先保留证据,再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社保中心举报,他们会帮你索要社保差额部分。而你提到的几倍工资补偿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希望能帮到你。

第2个回答  2021-06-22
1、我能否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去哪个政府机构,去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以不能足额缴纳社保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补缴社保(按实际工资标准缴纳)。
2、并要求赔偿5个月的工资(N+1的标准)?
这个法律和地方法规并不支持,你想多了。公司已经与你签订了合同并支付工资及缴纳了社保。如果起诉公司无胜算,你为什么不在刚交纳社保时提出问题,而是等到现在,还N+1.
第3个回答  2021-06-22
公司按最低工资标准缴纳社保国家是允许的。申请劳动仲裁和索赔都是没有用的。
第4个回答  2021-06-22
不能要求支付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只规定必须缴纳社保,并没有规定按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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