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10-17
1.业务管理和协调方面。国家统计局依法负责组织和领导协调全国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国家统计局直属的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和企业调查队的统计业务由国家统计局垂直领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政府统计机构的双重领导,在统计业务上以上级政府统计机构的领导为主。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的统计机构或统计负责人,在统计业务上受国家统计局或者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指导。2.人事管理方面。县以上地方各级政府统计局正、副局长,由同级地方党委和政府管理,上级政府统计局协助管理。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和企业调查队的编制和干部,由国家统计局统一管理。部门统计系统的编制和干部由部门自行管理。3.经费管理方面。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统计事业费、国家统计事业编制的经费,由中央财政拨付,国家统计局统一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行政经费由地方财政拨付,基本建设投资由地方政府安排。城市、农村和企业三支调查队的各项经费由国家统计局拨付并统一管理。部门统计系统的各项经费由部门自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