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看到你的问题,真的让我很生必胜客的气。本来不想回答的,忍不住说两句吧。 必胜客也是世界知名品牌,在中国市场对员工如此不讲人性,有违其品牌文化。 1、你的脚如果真是在工作时受了伤,那就是工伤性质,可要求店长进行工伤认定(如果他拒绝,你可以到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从而获得工伤待遇; 2、如果你与必胜客的事实劳动关系超过1个月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要求支付你双倍工资; 3、对于经理“拉黑”的威胁,你告诉他,很乐意被他拉黑,最终被黑的是必胜客自己。至于什么五百强和百盛,他一个区区经理是在吹大牛了。不能毕业更是无稽之谈
追问需要自己写辞职信还是只要签个字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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