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盗窃拘留四十天了没收到逮捕通知书

涉嫌盗窃拘留四十天了没收到逮捕通知书

1、如果因涉嫌盗窃罪而被羁押四十天的,应该是已经被检察院批准逮捕而不是拘留了。
2、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后,除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在执行逮捕后,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羁押四十天,而家属没有收到逮捕通知的,可能的原因是公安机关通过邮寄的方式来送达逮捕通知书,而邮件还没有到达,也有可能是公安机关按犯罪嫌疑人的户籍地址邮寄逮捕通知,而家属不在犯罪嫌疑人的户籍地,导致家属未能及时收到通知。
至于具体的情况,家属可以直接与办案机关联系了解,必要时可以委托辩护律师介入处理。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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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29
要么已经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要么已经被逮捕。按照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拘留期限为37天。因此,自刑拘之日起已经40多天,肯定超过了最长拘留期限,这时犯罪嫌疑人要么已经被依法批准逮捕,要么已经被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逮捕后24小时之内要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但也可能存在侦查机关联系不到犯罪嫌疑人家属,采取邮寄送达方式通知家属。建议问问侦查机关。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11-12
可直接找公安机关要通知书,如果公安局未通知,就已经违法。你可要求检察院监督。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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