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公司搬迁的问题,这也是劳动领域的一个常见问题。公司搬迁对于公司自身发展是必要的,但对于员工,可能是个难题。毕竟和我们每天花在路上的时间精力息息相关。所以有人认为公司搬迁要经过员工。但公司做出的搬迁决定属于公司的独立管理权,不需要获得员工。毕竟不是说员工不同意搬迁,公司不能搬迁。
员工既然不能阻止公司搬迁,只能决定是否留下。公司搬家员工不想换工作,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然后,如果公司决定搬家,就要求员工跟它一起搬,员工拒绝去新办公室上班?公司虽然搬迁了,但如果搬迁距离不是太远,公司每个月都会对搬迁员工提供一定的补贴,也就是说企业积极采取措施消除这种变化的影响。这种情况下,考虑到公司已经做了一些努力,员工对公司搬迁有一定的宽容义务,劳动合同仍然可以继续履行。如果公司跨城市行政区域移动,这种情况是指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
比如从北京到雄安。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单位认为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情,他们不会与员工协商,直接要求员工在新的办公地址上班。如果有些员工不愿意,就自己辞职吧。但是这个想法是错误的。劳动合同的签订是以签订时的各种条件为基础的,工作场所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说明工作场所是一个重要的判断条件。因此,对于这种情况下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如果双方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原劳动合同事实上不能继续履行,且合同不能履行的原因是公司搬迁(即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所致,在一般司法实践中,也视为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能会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搬家员工不想换工作,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因此,对于此次跨市搬迁,公司应征求各员工,同意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不同意去,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实践中认为,这种情况下,如果公司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如员工,双方劳动合同将处于实际无法履行的情况。所以这种情况也可以认为是公司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