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停止交社保,不给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公司停止交社保,不给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8条、下列情形之一的 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未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86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法的,由社会保险征费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费之日起,加收其欠缴金额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未缴纳的,由有关行政机关给予其欠缴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综上,用人单位未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已经构成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劳动者依法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46、47条,要求用人单位给付劳动者 经济赔偿,赔偿标准 按照劳动者的工作期限
每工作一年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不足半年按照半个月工资 支付 超过半年按照一个月工资支付
同时 劳动者有权向当地社会保险征费机构提出控告 该机关会依法对用人单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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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8-01
如果公司停止交社保,你只能向社保部门投诉。
注:上海地区社保纠纷,仲裁委员会、法院不受理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3-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法的,由社会保险征费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费之日起,加收其欠缴金额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未缴纳的,由有关行政机关给予其欠缴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未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已经构成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劳动者依法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46、47条,要求用人单位给付劳动者 经济赔偿,赔偿标准 按照劳动者的工作期限

每工作一年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不足半年按照半个月工资支付,超过半年按照一个月工资支付
同时,劳动者有权向当地社会保险征费机构提出控告,该机关会依法对用人单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九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履行社会保险法定职责的;

(二)未将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的;

(三)克扣或者拒不按时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

(四)丢失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的;

(五)有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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