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领取必须写上夫妻姓名么

拆迁安置房领取必须写上夫妻姓名么三四年前老房子拆迁。当时房子是父母名字。他们当时协议签署放弃协议。房产名字写我。今年房产证下来本人已经结婚。登记的说需要我带本人结婚证。需要写上双方名字。爸妈不想房产上写上她名字。请问这个房产必须写上她名字么。

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

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扩展资料:

房源优势

1、是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

2、户型适中,以小两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为主,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占绝大多数,而且大部分为多层建筑

3、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

4、安置房依托地理优势和小区配套优势,升值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

更重要的是,这些安置房如果没有产权,价格普遍会比市价低。

当然,还有一个客观原因,安置房的业主往往享受多套房源,使其有出售的需求和可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拆迁安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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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6-21
写不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需要开一个证明,证明这是你的婚前财产。

没这个证明即使不写你配偶的名字,那她也享有房产的一半产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7-27
您好,这是不必须的。
在签订拆迁安置房协议时,一般是由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签的,当然也可以由房屋的所有权人添加近亲属的名字,但是签订补偿协议后,需要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才会发生变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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