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和财产继承问题

我家是农村的,我的岳父只有1个儿子,大舅子前几年因病去世啦,还有一个十分不孝顺的大舅嫂也改嫁了,她改嫁的时候把她的女儿留下啦【女儿今年17啦】,有她不孝顺的妈妈在背后指使17岁的孩子对我岳父岳母也是立眉竖眼看俩老人不顺眼,俩老人辛辛苦苦种地供他读全市最好的高中,就这样她还不知足,家务活从来不看一眼,在她改嫁的妈妈指使下她把两个宅基地证和一个老两口辛辛苦苦攒下的血汗钱存折都交给他妈妈了,而以上这3个证件都是以我岳父的名字办的。由于孙女不管老人,两位老人想把房产和财产留给我和老婆,想让我做他们的继承人,可是证件都在那个改嫁的女人那里,请问我岳父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向她们要回吗,孙女是我岳父的法定继承人吗【是不是不能更改】?如果打官司我岳父能胜诉吗?请懂法律的大哥大姐帮帮忙啊。

  一,农村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的地上筑物属于个人所有,继承人可以就地上建筑物行使继承权。财产的继承,一般来说,有立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未立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来继承。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一) 配偶
  (二)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 兄弟姐妹
  (五) 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1,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个祖父母。
  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在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法确定上述继承的依据,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婚姻关系;(2)、继承人与被子继承人的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3)、近亲属间共同生活密切程度和继承人生与被继承人生前之间的扶持关系的情况,
  2,在两个法定继承人顺序之间,第一顺序人有优先权,即被继承人死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财产。在没有第一顺序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财产或者是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在处于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中,各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他们不分男女老幼,不论属于何种亲属(是血亲还是养亲或者是扶持关系的继承),均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平等权利,不得相互排斥。各继承人同时继承,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继承人有约定外,应均等的获得遗产。排列在前的继承人,不得多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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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09

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能不能继承?

第2个回答  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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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09-11-07
》,遗产的继承顺序是: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4个回答  2009-11-07
证件是你岳父的名字办理的话他们无权取得房产和钱财。孙女是你岳父的法定继承人,但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因为你大舅子先于你岳父母去世,所以他没有对你岳父母财产的继承权,至于你大舅嫂和她女儿只能继承属于你大舅子那一部分财产的2/3,另外1/3由你岳父母继承。你妻子是你岳父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如果你岳父母去世后财产理应由你妻子继承。你岳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回相关证件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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