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各位律师请教一个问题!我们工厂这个月底要从A市这边搬迁到B市!我们有一批人不打算过去!工厂老板就在A市现在这个厂附近又找了一个小厂!故意耗着我们!不给我们经济赔偿!请问这样我们不过去的人!打官司有胜算吗?
为什么有的律师说不可以
追答首先,有正式劳务合同吗,第二,是否因为是单纯不想跟随公司变动,是否在职状态,是否提出正式辞职申请,第三,经理赔偿指的是什么?是你们正常工作没有得到报酬,还是其他赔偿,如果是其他赔偿,具体是什么赔偿
对于你所在公司来讲,搬迁应该征得员工意见,同意的,继续履行,不同意的,可以提前30天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补偿
你这个属于公司单方面违约,是完全可以向当地部门提出劳动仲裁的
追问有签合同!我们就是不想跟随公司变动!才想索要赔偿的!老板说赔偿没有!在附近找个分厂!让我们还在这个分厂里继续干活
追答但是,工作地点发生特别大的变化,导致没办法再继续上班的,一般都是以此为触发条件
具体看你公司搬的到底怎么样了
这样很难,因为你还正常上班,合同正常履行,这个不能算完全的搬迁
追问好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