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具有传导性,在供热过程中存在用热户向停供户传递热能的现象,也就是说,办理停暖的用户,仍在耗用供热企业生产的热能,因此很多地区都有明文规定,停暖用户需要缴纳基本热费。一般的地区都是按照百分之三向不供暖用户
收取费用。
很简单的道理,如果冬天供暖季,你的房子是不在集中供暖区,而是自己独立盖的房子,如果你不采取任何取暖措施那么你的室内温度几乎跟室外温度没有多大差别的。但如果你是处于集中供暖区的住户尤其是住在中间楼层,如果你四周邻居都是供暖户,那么及时你报停供暖,那么你的室内温度也是跟供暖户相差不大的,你这就有了蹭暖嫌疑。
如果小区居民都是这样的想法不交取暖费,那么热力公司是很难维持盈利甚至收支平衡都做不到,那样自然是没有办法持续保障居民采暖季的供暖。显然这样做对供暖单位也是不利的,所以对于这样的业主收取百分之三十的取暖费是合理的。
居民用户如果整个供暖期都不用热,应在采暖期开始前,向用热人提出报停申请,经供热单位采取隔断处理后,可按总热价的30%收取基本热费。当然有的地区需要缴纳,有的地区并不需要,主要看热力局的
规章制度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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