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与单位的离职协议签订完成后,单位发现补偿金额高于法定金额,单位以失误为由不承认,法院是否认可?

我在与单位的离职协议签订完成后,单位发现补偿金额高于法定金额很多,单位以在与我签订协议时失误为由不承认,这种情况法院是否认可?同时,协议中写明补偿款在2年内付清,符合规定吗

一、你的补偿金高于法律支持标准的,法律不支持。用人单位无论以不以工作失误为由,法律不支持的权利不予支持,即使你领取到手了用人单位也可以要求你退还。
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关系的后,在办理工作交接时同时支付。打白条(欠条)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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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30
法院不能认可。因为他超出了法定金额。单位也只好根据法定金额给你。补偿金。也只能工作失误。
第2个回答  2020-10-30
1,已经签署的协议是生效的,也就是如果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是不能单方违约的,法定金额仅仅是一个底线,单位与你签署的金额超出法定金额是合法的,所以单位单方面的否认协议金额属于违约,法院不会支持单位这种行为的。
2,协议中写明补偿款2年内付清是没问题的,因为这个协议本身并不违法,而且你已经签署了,如果有异议应该是在签署的时候提出的,签署了就是认可这种方式,而这种方式并没有法条认定不合法。
第3个回答  2020-10-30
你这种情况,你就自己犯了一个错,离职协议签订之后,要马上把你的违约金给转到你的资金账户才是,你怎么会同意要两年内付清呢?这种错误本来就是违法的,你都已经离职了,你还在乎的厂里干什么?还要两年之内再付清,如果对方不认可你们的协议,那你还是在职员工,那你只有收据相关证据,以另外一种办法,告你们公司,你们公司有没有违反劳动法?有没有给你交五险一金?还有一些什么什么的情况,还有就是你这种情况一定要请个律师
第4个回答  2022-06-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五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已达成的离职协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协议有效。高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补偿金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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