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离职后30天内,请了10天病假,公司说根据请假天数,离职日期要延长要,请问这样做合法吗?

我今年7月2号提出书面离职,公司人事通知我7月31日办离职手续。而7月22号按照正规流程请了10天病假,并向领导说30,31日会去公司交接工作,而我领导说要根据请假天数,离职日期要延长(不知道是公司意思还是他个人想法),请问这种要求合理合法吗?我有义务配合延长离职日期吗?

这种要求不合理,法规规定试用期后提前30天申请即可,你请10天病假是属于正常的请假流程,没有义务配合延长离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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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25
不合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提前30天提交离职报告,到期就可以离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以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和克扣工资!30天,包括有事请假或因病请假的天数!
第2个回答  2020-07-25
您已向公司报了病假而单位要延长离职时间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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