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企业未认定,但是事实存在的特殊工种,如何办理提前退休?

由于所在企业(该军工厂)当年(大概是2002年)未作锅炉工(车间,高温作业)特殊工种认定,事实存在的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人却不能办理提前退休。当年企业就是为了省几个钱,却损害了广大工人的利益,真是可恨啊!

本人从事锅炉工(生产需要,高温作业)事实存在,并满足年限,且能由单位出具证明,只是因为单位当年在特殊工种认定工作上的疏漏而不能顺利办理提前退休,应该怎么办?恳请指明。
谢谢你的回答,不甚感激。但是还有个问题要麻烦您,向劳动局反映是个人去反映还是让所在单位去反映呢?反映接受处室是不是养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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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我来回答吧:
首先现在的劳动社保局,或者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有一个部门负责特殊工种的审批,可能是工资保险福利科,也有可能是综合业务科,还有可能是养老处,反正和审核工龄的肯定是一个部门。具体是哪个部门各地不一样。
劳保局是不会给你开证明的,这点你不要包幻想。
单位出具的“证明”也是无效的。
如果原企业未做特殊工种认定,那么你现在想要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很难很难,因为审批特退一定要有政策依据,谁都不敢开口子。
当然还有一线希望,那就是如果企业现在还在,那么由企业向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由企业的主管部门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特殊工种备案认定。
难度很大,事在人为吧,多找一些和你一样的工友集体反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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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2-20
反映到劳动局,劳动局出证明可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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