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里没有写综合计算工时的周期。我在重庆啤酒厂涪陵分公司,我们是按综合计算工时。几乎每天工作不少于12小时。早上到下午6点前有3元白班费。中夜班费是6点到第二天6点前是7元。其他就没有加班费了,这种合法吗还有我们上班每年3月到11月。11月以后就回家休息,只给460元的生活费,这种存在问题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