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遇到家庭暴力,受害者该如何取证呢?
律师分析:通常情况下,遭遇家庭暴力受害方要注意用以下几种方式收集证据:
一、拍照或者视频:拍的时候一定要把自己的脸露出来,和受伤的部位拍在一起。比如胳膊受伤了,可以将胳膊举起来,放到自己胸前(律师可以做个动作);录视频也是一样的,一定要把自己受伤的部位和自己的脸一起出镜,才能证明是谁受的伤。现在我们家里经常会装一些摄像头,如果正好录下了家暴的过程,建议及时保存下来。
二、立即报警。很多人可能觉得因为这样的事报警,特别难堪。这个观念一定更要改变。报警一方面可以留下证据,另一方面如果被打的比较严重,构成轻伤,是要追究施暴者刑事责任的。在我们办理的很多家暴型离婚纠纷中,当事人被打的很重,直接被追究了刑事责任。我们回到取证这件事,报警之后,我们建议您做三件事:
1.配合公安人员做好询问笔录,一定要陈述客观事实,在场的人都需要做笔录。
2.做完笔录之后,可以要求公安人员进行拍照,一方面公安人员取证比较专业,另一方面公安人员拍照之后直接存档,后面如果需要法院调取证据,也很方便。
3.请公安人员开一张伤情鉴定的单子,到指定地点进行伤情鉴定。一方面如果构成轻伤,可以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即便不构成轻伤,也可以作为主张损害赔偿的证据。
三、向有关组织求救。遭遇家庭暴力后,如果不愿意报警,或者来不及报警,可以向村委会、居委会、妇联等组织求救的,保留好相关调解笔录、过程资料等。
四、证人证言。除双方当事人外,其成年子女、具有认知能力的未成年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
五、书面证据。在对方进行家庭暴力后,如果对方有悔悟的情绪,可以趁机要求其写保证书、悔过书等作为书面证据。
六、申请人身保护令。我们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时,同时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以证明自己曾遭受过家庭暴力,或者是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比如说曾经发生过家庭暴力行为,有报警记录,有受伤的就诊记录或者是验伤报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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