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出钱买了套价值50万的房子,但是房产证写的是儿子的名字,由于父亲怕儿子沾染赌博的恶习后变卖房产,所以在房子刚交工时便签订协议。协议上写明此房产是父亲出资购买,儿子并没有出一分钱。儿子对房屋只具有居住权。在没有父亲的同意下不得变卖房产,或拿房产贷款。请问此协议有效吗?没有公正,但是协议双方都按了指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