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首付给婚后儿子买房,父母可以收回该房产吗?

父母出资首付给婚后儿子个人买房,购房合同签的是儿子一个人名字。因为儿子不孝,父母想收回该房产。因开发商缺失手续,房产证还没有办理,就是说房产未登记。可以办理成父母名字的房产证吗?另外,父母赠予的房产未登记之前可以撤回赠予对吧?如果房产已经增值,父母可以主张按照市场价折算房产价值得到返还款?

有证据证明是父母出资给儿子买的(银行转账凭据,资金流水都能证明)那么首付部分的权益归男方所有。婚后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去还贷,所用的钱都属于婚后共同财产,一家一半的权益。

从还贷开始该房产的增值部分也是一家一半。如果离婚,房子归男方,(协议解决,也可以反过来给女方)。男方支付给女方一半的共同还款的款项,另外支付一半该房产增值部分的权益。

如果房贷没有还清,那么那也属于男方以后的私人债务与女方无关。婚后买的房子,加上女方姓名,如果没有事先在购房协议上约定双方的份额,双方各占一半。

扩展资料: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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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25
要看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如果写的是子女的名字,由于不动产以登记作为要件,所以是无法收回的,但是可以要求子女返还父母的出资的首付款
第2个回答  2019-03-20
房产证上写的谁的名字,所有权归谁,跟谁出资没有关系。追问

房产证还没有办理

第3个回答  2019-03-18
你买的是一手新房吧。这个你可以问下销售的那边,可以变更,但是需要费用,不低。

前两年我有朋友做个,并更房产证姓名。现在的政策不知道怎么样了。而且每个地方的也不一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03-19
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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