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的这种行为是犯法的,属于不当得利的情况。赵先生是重庆南岸区一个加工厂的老板,到了年末,他给自己手底下的工人结工资,因为货款总是陆陆续续地到,所以他结工资也是陆陆续续地结,谁知在结工资的时候,他居然把本应该发给周师傅的1万多发给了刘师傅,而刘师傅先前已经收到了自己的工资。
赵先生便想让刘师傅将这笔钱还给他,但刘师傅却觉得这笔钱应该是他应得的奖金,不应该还给赵先生。刘师傅是一位技术工人,虽然他做出了很多贡献,但因为他入职才一年,所以他的工资是比别人低的。对于这点,刘师傅心里也一直非常不服气,在知道这笔钱是打错之后,他便不想还给老板,并称这笔钱是自己的年终奖励,但他们的工厂非常小,本来就是没有年终奖励的。赵先生对此也是无可奈何,他答应将1000元给刘师傅,希望刘师傅能将这1万多还回来。在我看来,刘师傅这样的行为是非常不明智的,因为赵先生是他们的老板,他这样的行为,无疑会令赵先生心里不痛快,而让自己当老板心里不痛快,刘师傅就有可能被辞退,为了这1万多,刘师傅可以说是抛弃了更多的钱。
如果我是赵先生的话,我肯定不希望手底下有这样的员工,转错钱就不再还回来,我觉得这样的员工品性非常不好。当然,刘师傅有这种举动,也可能是因为他本来就不想在这里干了,所以才如此肆无忌惮。因为临近春节,赵先生不想走法律途径,我也可以理解,但我觉得赵先生可以告诉刘师傅,如果他不将这笔钱还回来的话,自己会去法院告他,这样起码对刘师傅能够起到一个威慑作用。
这件事也提醒了我们,在发放员工的工资时,我们应该先列一个清单,然后一笔一笔地发放,并且在发放时再三核对银行卡和姓名,免得发错了之后引起双方的争端。当然,一般的员工还是比较通情达理的,如果知道工资发错了之后,就会将工资返还回去,而不是像刘师傅这样想要强占这笔钱。这笔钱是不是年终奖并不是刘师傅说了算,而是赵先生说了算,毕竟刘师傅只是一名员工。我相信赵先生也为自己的粗心大意而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