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杀死的明福王朱常洵
看过明末农民起义历史的人,都知道福王朱常洵,是明朝万历皇帝第三子,也是万历皇帝最喜欢的孩子。明万历皇帝曾经为了立朱常洵为太子。不顾祖制,与朝廷众臣斗争了15年,甚至弃朝廷于不顾,三十年不上朝,使明朝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万历29年,万历皇帝立朱常洛为太子,立朱常洵为福王。到了崇祯继位时,天下已经大乱,农民起义风起云涌。从小娇生惯养的朱常洵,不谙世事,整日饮酒作乐,以歌舞为乐,对外界的现象漠不关心。
到了崇祯14年,起义军李自成的军队,已经逼近了洛阳。此时,从温柔乡里边反映过来的福王朱常洵,才清醒了。于是,他重金招募勇士,积极对抗农民起义军。但此时,明朝负责防守的总兵王绍禹已经有了二心。在其里应外合之下,洛阳城的守城的士兵被悉数杀死,王绍禹趁乱焚烧城楼,亲自打开北门引李自成入城。
面对这种情况。福王朱常洵只能逃跑,藏在在洛阳西郊的迎恩寺当中,第二天,随即被李自成义军所抓获,当场处决。索性的是朱常洵的世子与王妃逃走。处死朱常洵后李自成的军队,火烧了福王宫,大火持续三日不断。后经李自成起义军同意,朱常洵的尸体被其家奴用一幅铜官棺装殓,葬于邙山之上。
福王朱常洵被李自成起义军所杀,里面的文章可大作特做。于是,北方虎视眈眈的后金统治者为了丑化明朝,丑化起义军。在他们所杜撰的相关记载之中,将福王朱常洵描述成一个大胖子,尸体被李自成起义军切片与鹿肉一起,做成了福禄汤,还被老百姓吃掉了。
试想一下,如果福王朱常洵是300斤重的一个大胖子,他怎么可能跑的那么快,城破第二天才被擒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