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已婚入职会怎么样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0-11-01
因隐瞒已婚事实被辞退

2016年4月12日,小李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合同约定小李任开发工程师职务,月薪7600元并有绩效奖金。试用期期间,小李工作认真负责,获得公司领导一致好评,顺利转正。

2016年9月,小李发现自己怀孕,将怀孕及自己2014年登记结婚的情况告知公司。公司了解情况后便频频找小李谈话,开始试图要对小李调岗降薪,后来又以各种理由劝说小李辞职,但都遭到了小李的拒绝。小李在应聘时,曾向公司提交过应聘登记表,表格中婚姻状况一栏小李填写的是“未婚”。

2016年10月11日,公司向小李发出一份除名通知,通知内容为:“xxx公司近期发现,你向公司提供了虚假的个人信息,隐瞒了已婚的事实,你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自2016年10月11日起,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

(02)

如何认定虚假个人信息的行为

“婚姻状况”并非“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不构成欺诈。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而“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应当指:教育背景、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关系到劳动者能否胜任工作的情况。而婚否属于个人隐私,不属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即使劳动者有隐瞒,公司也不能够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在入职须知中载明,提供虚假个人信息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小李在入职须知上签了字。

(03)

能否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小李隐瞒了真实的婚姻状况,的确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但《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当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达到严重的程度,公司才可解除劳动合同。

小李隐瞒已婚的情况,并非其从事职位的实质要件或基本技能条件,所以,其行为并不构成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违反。
第2个回答  2020-11-01
不可以,克扣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欺骗行为,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五款),但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工资,需要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结清,或者在下一个发薪日支付;
2、如果用人单位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隐瞒已婚这种情况的罚则,且提前告诉劳动者的,可以按规章制度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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