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去了,但是没有去派出所备案,只登记了身份信息会不会处罚吗?

如题所述

房屋出租去了,但是没有去派出所备案,只登记了身份信息会处罚的。
法律分析
不办理购房合同备案会面临的法律风险有,购房者可能会面临预售期间一房多卖的现象。没有备案,不利于对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没有进行购房合同登记备案会影响到购房者申请贷款。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备案登记只是起到管理的作用,对流动人口进行,防止一些作案人员在市区内不易被发现的情况。但出租方会后面会定期缴纳税款。双方签订的房租租赁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是有效的,受国家法律保护。需要去派出所登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违反登记规定的相关处罚,出租人未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者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出租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月租金五倍以下的罚款。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承租人的,处以警告。月租金三倍以下的罚。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或者发生案件,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并处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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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22
出租房屋最好双方写过证据,还写上他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没有必要去派出所备案,有了他人的身份信息不会处罚的。
第2个回答  2019-11-29
不会的,现在租房没那么严格吧,你是哪里,可能地区不一样,要求不一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11-29
目前好像没人去处罚,
如果你需要租赁合同办一些事情就不能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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