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下岗新单位未购买社会保险 双重劳动关系

我是原单位下岗职工,在新单位上班10年了。入职后就签了劳动合同。当时我并不知道,单位必须给员工购买社保,没人告知。
新单位知道原单位给我购买社保,但10年来从未提过要我转移社保到现单位;也未强制性要求或书面通知我转移社保;新单位并未拿出曾经在入职后要求我交社保的依据;也并未拿出主动给我买社保,而我自愿放弃的签字声明或协议;新单位并未因为我未转社保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最近,新单位提出让我转移社保,因为现在查的比较严。
我想问下岗后再就业是否属于双重劳动关系职工?
新单位是否违法?
如果要求经济补偿金,能否得到赔偿?

1、下岗再就业不属于双重劳动呢关系,因为你原来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
2、社保是国家强制规定,即使员工签字放弃,单位仍然要缴纳的,不缴纳属于违法行为。但是你是自愿放弃的,一般法院不会支持索取赔偿金的请求,补缴社保可以到当地社保局办理即可,他们回要求单位补缴,同时你也要补缴个人应当缴纳部分。追问

我未签字自愿放弃啊。以前不知道国家法律,,用人单位必须交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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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2-18
一,原则上法律是不承认双重劳动关系的,你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那么你与新单位就不能建立新的劳动关系,你与新单位实质上是劳务关系。
二,既然新单位与你之间未形成劳动关系,新单位未办理相关社保手续等问题也就不违法。
三,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理由同二。追问

签了劳动合同不算劳动关系吗?那是什么关系?不是劳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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