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合同条款如下:
“甲方可以根据实际经营计划调整或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工作表现等合理对乙方调岗、调薪、调职,乙方同意服从。”
“拒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或工作调整,经劝阻无效的,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行为”
“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以立即单方解除合同,无需提前通知乙方”
现在调我去上班的地方坐车要两个小时,会增加我相当于工资40%的支出。是否属于不合理?此规定有效吗??
如果我拒不服从,公司有权辞退我吗?如辞退,剩余薪资该如何计算?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