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奖不得毛遂自荐,任何人都不能推荐自己为获奖者
也就是自己不可以直接向诺贝尔奖评委会推荐,自己的成果可以发布出来后,可以向有一定资格的人和机构以及科学界推荐展示,再由有一定资格推荐者进行推荐,他们必须是:前诺贝尔奖获得者、诺贝尔奖评委会委员、特别指定的大学教授、诺贝尔奖评委会特邀教授、有代表性的作家协会主席(文学奖)、某些国际性会议和组织的成员(和平奖)、各国议会议员和内阁成员(和平奖)。研究成果先取得“一定的威望”。
一般如果研究成果够水平,达到诺贝尔奖的那个级别的话,应该他们会认可推荐的。
评选方法
根据诺贝尔遗嘱,在评选的整个过程中,获奖人不受任何国籍、民族、意识形态和宗教的影响,评选的唯一标准是成就的大小。
遵照诺贝尔遗嘱,物理奖和化学奖由瑞典皇家科学院评定,生理或医学奖由瑞典皇家卡罗林医学院评定,文学奖由瑞典文学院评定,和平奖由挪威议会选出。经济奖委托瑞典皇家科学院评定。每个授奖单位设有一个由5人组成的诺贝尔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该委员会三年一届。其评选过程为:
--每年9月至次年1月31日,接受各项诺贝尔奖推荐的候选人。通常每年推荐的候选人有1000-2000人。
--具有推荐候选人资格的有:先前的诺贝尔奖获得者、诺贝尔奖评委会委员、特别指定的大学教授、诺贝尔奖评委会特邀教授、作家协会主席(文学奖)、国际性会议和组织(和平奖)。
--不得毛遂自荐。
--瑞典政府和挪威政府无权干涉诺贝尔奖的评选工作,不能表示支持或反对被推荐的候选人。
--2月1日起,各项诺贝尔奖评委会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筛选、审定,工作情况严加保密。
--10月中旬,公布各项诺贝尔奖获得者名单。
--12月10日是诺贝尔逝世纪念日,这天在斯德哥尔摩和奥斯陆分别隆重举行诺贝尔奖颁发仪式,瑞典国王出席并授奖
其评选过程和原则为:
——评选过程的第一步是推荐候选人。推荐者必须有一定资格,他们必须是:前诺贝尔奖获得者、诺贝尔奖评委会委员、特别指定的大学教授、诺贝尔奖评委会特邀教授、有代表性的作家协会主席(文学奖)、某些国际性会议和组织的成员(和平奖)、各国议会议员和内阁成员(和平奖)。任何人都不能推荐自己为获奖者。瑞典和挪威政府无权干涉诺贝尔奖的评选工作,不能表示支持或反对被推荐的候选人。推荐候选人工作在每年2月1日前结束,9月份左右推荐人把推荐报告递交有关评选机构。评选委员会在对候选人的成就进行讨论后,于10月中旬公布评选结果。各诺贝尔奖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的评审工作都是秘密进行的。
2004年诺贝尔奖颁奖仪式>>
——每年9月至次年1月31日,接受各项诺贝尔奖推荐的候选人。通常每年推荐的候选人有1000—2000人。
——2月1日起,各项诺贝尔奖评委会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筛选、审定,工作情况严加保密。到9月份时,各领域的获奖人已基本内定,然后由评委会召开大会正式决定。
——10月的第二个星期里,选出本年度诺贝尔奖获得者。选举结果揭晓,立即通知获奖者。
http://www.gmw.cn/01ds/1998-10/14/GB/220^DS1003.htm
参考资料:http://www.siica.org.cn/epublish/gb/paper263/39/class026300003/hwz50868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