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拖欠工资12333会怎么处理?

我在浙江宁波市做工地的工资没有拿,老板是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的,打电话也不接去他家里也找不到人,我该怎么办,马上要过年了,我请你们帮帮我

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可以打12333来投诉处理,这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咨询电话,虽然并不能直接解决拖欠工资的情况,但是可以向12333咨询劳动监察大队电话,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而劳动监察大队也仅仅只能进行调节。一般情况下可调节协商一致后让单位发放工资。但是也有单位不接受调节拒绝发放工资,此时需要申请劳动仲裁进行仲裁。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拓展资料:
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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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1-30
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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