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建筑房屋找了一个工程队,并与包工头谈好(未签定合同,只口头协议,证人属亲戚),此工程承包给他,按期交付房屋,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主墙上部发生倾斜,为避免发生危险,要求包工头拆除重新施工,拆除重复施工并重建此墙,墙建完后,工程队在墙面未干的情况下在墙上涂抹水泥时,墙倒塌,并砸伤施工人员5名,两名伤事严重,事后,包工头提出伤员的医疗救治费用由我和他双方平均承担,想问一下这样的要求是否合理?我既然将工程承包给包工头,并且在他施工过程中也发生过类似墙面倾斜的问题的前题下,他没有做好安全防范,我需要承担责任么?资询一下关于法律方面是如何规定的?这样的情况责任如何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