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可以累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