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5年3月15日入职一家制造企业并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合同上约定试用期1一个月,试用工资2800(转正工资的80%)实际发了两个月的试用工资;并约定每月25日前支付工资,实际情况是拖欠一个月多未发放;(2015年8月31日才支付2015年6月份的工资),今天公司领导找到我约谈:因公司效益问题需要调整岗位,但将我从管理岗位调到生产一线员工;变相的降薪;请问这种情况,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谢谢大神支招,请懂的老师帮帮我!!!
打错了 是2014年入职的····
希望老师帮帮忙。。。可以追加悬赏的·····
最好能将一下可操作性的建议,,比如怎么怎么做 具体步骤等等 谢谢····
请问我应该具体操作啊?今天他们通知我去拿离职单,但是我没有理她··
追答先讲下软道理,让他们意识到他们违法了,得赔付你工资。不行的话打电话投诉,找劳动局都行,网上查得到当地的投诉电话。我估计你们已经闹僵了,再呆在公司没啥意思,他们以后还会给你使绊子,建议你辞职算了,要求多支付1个月工资。
不行的话想办法找老板,再不行的话打电话劳动局,一般老板不会为这点工资和你纠缠,劳动局即使不认真电话调查下也还是很有震慑力的,当然能和平要到最好。相信可以的。
情况不一样的话,你就要看下具体差多少钱,问清楚怎么算的。
总之不要怕,一些私企就是能坑你就坑你,专门欺负要不到就算了的人,你强硬点要的话大部分都会给的,当然软硬兼施,以和为贵,你懂得!(这个是以前解决另一个工资问题的回答,他找直接找老板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