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发包了一个污水处理工程,合同为固定总价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注明了以咨询公司按预算做出的清单价合计后下浮10%作为本合同的固定总价.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1\咨询公司列出的工程量清单数量远远高于设计图纸数量.2\承包人的部分实际工程量与设计不符.问中间计量应该按设计图数量还是按咨询公司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还是以实际工程量来进行计量?结算的时候是按哪个量来结算?如何体会固定总价不变这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