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突发脑出血 应该得怎样的赔偿 急急急

在工作期间突发脑出血, 经诊断是颅内动脉瘤 ,所有费用下来要10万左右 ,请问老板应该给予怎么样的赔偿?

上班时间突发脑出血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然后经过工伤认定程序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应该按发生疾病进行救治,适用医疗保险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28日作出(2006)行他字第12号文,即:《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中规定:

“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

根据该司法解释意见,可以认定本案工伤职工即谢明锋(死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事故致死,其近亲属除了可以获得民事赔偿外,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

北京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1、达到伤残等级人员,治疗工伤或职业病的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

2、因工死亡待遇:

(1)每月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按50%发给,直至失去供养条件为止;

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的范围和条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供养亲属失去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4)因工致残1-4级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除按本条(1)(3)款的规定执行外,其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24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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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8-04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以上情况才能鉴定为工伤.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这种情况属于工伤范围,一般的企业除了买工伤保险外还有大病互助保险的,象你这种情况二种保险都可以报,个人基本不花钱,希望对你有帮助。
麻烦采纳,谢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07-05
  上班时间突发脑出血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然后经过工伤认定程序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应该按发生疾病进行救治,适用医疗保险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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