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补偿及离职本年年休假怎么处理

首先,非常感谢您回答我的问题!
我是17年6月5日今日的X公司,至今未休过年休假,提出来过,但是没同意。现在月工资3650元/月,因为各种原因现在想要离职。想请问一下,我18年剩余2.86天年休假,应该有多少补偿?是按3天算还是按2天算呢。
另外想问一下,我现在离职,大概需要一个月时间,请问19年的年休假我有一天多应该在这个公司休,能帮忙算一下具体是几天吗。
然后17年6月入职,签了劳动合同,9月才买社保,说试用期3个月不买社保,请问可以获得什么补偿吗?另外劳动合同签订报酬为1500元,不是实际报酬,可以以此为理由马上离职吗?
人事经理比较厉害,我想先问问清楚,不然她很凶, 我都被她说晕了。

如果可以补休那就补休,不可以补休,那就按一天3倍工资领取工资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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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25
1、调休是员工在休息日上班后,单位没有支付员工加班费,承诺员工在工作日时可安排休息的一种方法。年休假是属于员工法定带薪假期。员工在享受调休假和年休假没有享受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报酬抵扣假期。
2、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追问

那我离职到4月30日,只有1.78天,只能补1天的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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