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终结执行是结案吗?不认同可以重新起诉吗?

如题所述

法院终结执行是结案的意思。终结执行是在民事诉讼中,已经开始的强制执行因发生某种法定的特殊情况不能继续进行,因而结束执行程序。

民事诉讼执行结案期限简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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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05

法院终结执行算结案,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也不再恢复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2个回答  2022-01-13

法院终结执行是结案了,不认同也不可以重新起诉。

所谓“终结执行”是在执行程序中因发生法定的事由,导致已经没有必要或者没有可能继续执行而结束执行程序的一种制度。

一般来说,终结执行就是执行结案的一种形式。已经终结执行的案件不会再次启动执行。但要注意,执行结案的方式不止终结执行一种。还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裁定不予执行;当事人之间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第3个回答  2022-01-02
法院终结执行是结案的一种方式,但是如果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仍然可以恢复执行,但是不能再次起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2-01-15
一、法院终结执行是结案的意思。终结执行是在民事诉讼中,已经开始的强制执行因发生某种法定的特殊情况不能继续进行,因而结束执行程序。
二、对于不服终结执行裁定书,可以依照新民诉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先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不服异议处理意见的,在收到异议裁定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是否听证,由复议法院决定。
资料扩展:
在民事诉讼中,已经开始的强制执行因发生某种法定的特殊情况不能继续进行,因而结束执行程序。
《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①申请人撤消申请的。②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消的。③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④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⑤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⑥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终结执行一般应以书面形式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终结执行是一种非正常的结束执行,执行程序不再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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