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法院判决已经过了执行期,不予受理或支持的案件,是否可以重新起诉,重新判决?

我朋友有一栋房子,十年前抵押,后因没有及时还贷被起诉,我朋友对法院审理过程中的一些问题提出异议,后法院对提出异议给以采纳,做出超过申请执行期,不予受理支持的判决。事过若干年后,银行就此事重新起诉,法院重新受理,做出与以前截然不同的判决结果,我想问:法院对一个案子的两次判决是否合适?

我没有看明白你的叙述。
一件案子,可以因若干原因多次开庭,但是裁判结果只有一份。
如任何一方当事人对一审的裁判不服,可以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二审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结果只有三种:维持、发回重审、改判。
如任何一方当事人对二审裁判不服,可以提起申诉,但是是有条件的。
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还有就是申诉不停止执行,除非再审法院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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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01
检察院予起诉案件院能追究刑事责任
受害直接向院提起刑事自诉院能追究告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第百七十六条
于害案件决定起诉民检察院应起诉决定书送达害害服自收决定书七内向级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民检察院应复查决定告知害民检察院维持起诉决定害向民院起诉害经申诉直接向民院起诉民院受理案件民检察院应关案件材料移送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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