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辞退员工还扣押工资

我一个朋友在公司上班,是开车带人看房的,在上班期间出车祸把人撞了,也不是很严重。公司以此为借口扣押了我朋友一个月工资,还把他辞退让他走人,什么补偿都没有。他和公司是签订了三年的合同,他现在是干了半年多,我想问问他拿着合同去找劳动局有用吗?

劳动合同就是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你朋友的本职工作是带人看房,在工作时间内,为了履行和完成公司分派的任务和为了维护公司的利益,期间发生的事故伤害应由公司依法负全部责任。
公司的行为已经是违法了,你的朋友可以索要(1)违法辞退的赔偿金,按照在公司工作每一年赔偿两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全额支付非法克扣的工资和25%的工资补偿金。

你的朋友可以带上劳动合同书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庭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免费)。

相关法律法规参考:根据2010年7月1日实施的《侵权责任法》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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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1-14
没有扣押工资的说法,只有赔偿损失,有没有造成损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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