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这边工作,已经被公司辞退了,工作了一年多,没有任何经济补偿,由于没签劳动合同,我也就没告他。辞退单和离职证明都盖章了,老板只发了我一部分工资就叫我不用来上班,还扣押了一个月工资7000元,说公司在招人等工作交接好了发给我,可是我等了一个多星期老板都没叫我去交接。由于家里有事情我不能再在这边等,我今天和老板联系了,让他把拖欠的工资给我结算一下,并安排我去交接,他却只字不提工资事情,让我把交接内容写详细发给他。我说明天到公司去交接的时候些,他却强迫命令式的让我立即写,我心里也很气愤就和他吐槽了一下,最后事情很尴尬,弄得都不愉快。本来我一直跟他说交接好了工作离开公司,可是老板天天说让我不要来公司了(因为老板他同学看我不爽,这次工作丢了也完全是因为他经常在老板面前说我),老板说我待在公司怕影响他同学工作。然后我也就没去公司了。请问大家我现在怎么办,他没通知我去公司,我还用自己去公司交接吗?工资还要得回来吗?
实际欠的工资是7000元,这是事实,但老板瞎扯着时间,说还欠一两千
但等交接好了给不给还是一回事 ,交接好了他顶多只会 给我一两千,少则200元交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