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由谁代扣代缴?

如题所述

交税是每个人都要面对的事情,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应该由提供劳务取得收入的个人缴纳。但是,一般应当由发放劳务报酬的单位或个人从发放的劳务报酬中代扣代缴。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劳务报酬所得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扣减已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法定扣除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法定允许扣除费用的标准:每次收入减去营业税金及附加后的余额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减去营业税金及附加后的余额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计算方法
假若是普通住宅在2年之内个人所得税,其计算方法具体为以下的内容:{售房收入-购房总额-(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
如果是2年以上而在5年以下的话,那么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计算方法:(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
而买卖交易的公房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在5年地范围内,(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乘以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假若是5年以上的话则免交。

劳务费纳税:首先,提供劳务报酬,公司需要取得发票入账的,应当由个人委托税务局代开发票。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与增值税、附加税和劳动报酬的个人所得税有关。 其次,这个代扣代缴的任务,现在落到了公司头上,公司必须为员工进行代扣代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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