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村级动物防疫员能算劳动者吗?能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

四川省村级动物防疫员能算劳动者吗?能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用人单位不签订怎么办?
我们这里的防疫员一村一人,一年工作时间春秋两季,3个多月左右时间,负责猪牛羊、鸡鸭鹅、狗等的防疫工作。用人单位是兽医站,可是防疫员只能得到一张村委会与防疫员签订的《责任书》,(实际上《责任书》是兽医站拟定的,村上除了盖章外,其实并不知情),责任书中根本没有提到防疫员的权利问题,包括工资。工资开始是暂不谈的,防疫结束验收后,兽医站才给钱。防疫员希望兽医站把防疫员当着劳动者来看待,签订劳动合同书,可是这是根本不可能的。希望广大法律工作者、同行、以及好心人能够帮助.qq邮箱:[email protected]

你有其他工作吗?
如果有的话,不能。
如果没有的,可能也不能算,应为我知道你工作的那3个月左右,会算成临时工。
但是如果是每月大部分时间都在做,那是可以向管理的部门申请签订协议的。
我是这样认为的。
据我所知,大部分都没有签订用工协议,而且一般防疫员都是自己从事兽医诊疗工作的,春秋两季防疫算是一个有补助的义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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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3-05
国家要求长年防疫,做的是公益性事业怎么就不成立劳动关系呢?当初国家调研的人是混蛋!不解决后顾之忧就留不住人才!悲哀啊!!但是也难说:伊吾县村级动物防疫员2009年就开始毎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缴三金。柯坪县大幅度提高村级防疫员待遇,缴五金。各县不一样,阜宁县年薪4500元,有些县每人每个月100元。国家应当出台指导意见,有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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