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村级动物防疫员能算劳动者吗?能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用人单位不签订怎么办?
我们这里的防疫员一村一人,一年工作时间春秋两季,3个多月左右时间,负责猪牛羊、鸡鸭鹅、狗等的防疫工作。用人单位是兽医站,可是防疫员只能得到一张村委会与防疫员签订的《责任书》,(实际上《责任书》是兽医站拟定的,村上除了盖章外,其实并不知情),责任书中根本没有提到防疫员的权利问题,包括工资。工资开始是暂不谈的,防疫结束验收后,兽医站才给钱。防疫员希望兽医站把防疫员当着劳动者来看待,签订劳动合同书,可是这是根本不可能的。希望广大法律工作者、同行、以及好心人能够帮助.qq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