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申请不被批准怎么办?

本人属于国企,劳动合同为三年,现在已满2年。辞职申请递交之后,车间主任已经批准,但是厂级人事科不批准,这种情况怎么办?人事科有这个权利扣留我吗?
另外是不是在递交了辞职申请30天之后可以自动离职?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辞职无需公司批准,但员工要举证的是你的确按照法定期限提前递交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用EMS快递邮寄给用人单位,寄递单注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保留寄递单副本,作为证据。到期后劳动者即可要求用人单位办理交接手续,及时支付工资。如用人单位拒绝,劳动者可以向工作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8
  劳动者辞职,只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不需要经过用人单位的批准和同意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2
一、辞职信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
法定辞职方式: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所以,以后一旦有纠纷,你要拿出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的证据(你车间主任的签字日期、办公室相关人员录音、证人等);即劳动者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二、如果离职,顺便审查一下用人单位有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法定五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有没有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含加班费),如果没有,你可以随时离职,并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一笔经济补偿金。标准:你可以主张两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三、法定工作时间:21.75天/月,8小时/天,除此之外均属于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范畴;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3-03
保留好你的直接领导(车间主任)签字的辞职申请,一个月的交接工作后,如果他们还不批准,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协商,再不行就走法律吧,如果你真的必须辞职。最好还是好好和他们磨,找新工作还需要他们提供的离职证明呢。弄清楚他们为什么不让走,打听打听其他离职的是怎么走的。好好磨磨吧。希望能够帮到你。祝你好运!
第4个回答  2011-03-04
报告,无论是否被批准,一个月过后都可以离开,公司无权干涉或者借故拖延,不过特殊情况特殊对待,觉得你还是和人事部门协商一下,或者和自己的上级谈一谈,说出你的苦衷,相信公司会放你走的,但有一点,现在的你按照法律是可以离职的。(关系可以以后再回公司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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