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夫妻老公的婚前房产,婚后老婆有居住权吗

如题所述

您好,该房子是她老公在婚前购买的话,如果结婚后未共同还贷的话,这套房子就是属于老公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都是有权利可以居住在这套房产里的,但是假如离婚后还想要居住,就需要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女方享有居住权及可以居住的时间,同时还需要去房管局办理居住权登记,这样才可以确保离婚后仍有权居住。
如果老公的房屋随是婚前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那么房屋虽然是男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婚内还贷的部分及对应的增值,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予以分割。
最后,居住权是2021年民法典新规定的一项制度。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并且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所以,老婆只要拥有法定的依据,符合相关的法定程序。婚后一直有权在该套房子里居住。对于房子这种价值贵重的财产分割问题,具体情况又比较复杂。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团队,根据您的具体的情况,提出更好的解决办法。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七十一条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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