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钱包昨天被人骗了。去公安局。名警说犯罪嫌疑人是个艾滋病犯者。他有相当多的案底。可是办不了他!

我就疑惑了。为什么不办《这类危险人物。人民公安竟然放任其再社会做害。公安人员就是如此保护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吗?这样下去我们的安全有何保障?我被偷了将3000元,就我一人的案底就够可以拘禁他了。可是公安竟然跟我说很像意思是被他偷了,就要自认倒霉似的。放任危害社会安全的坏蛋不抓,我就不相信警局连个关特殊犯人的地方都没有,如果早日将他绳子于法,我想会少很多人受害。人民公安如此维护社会和谐安定的举措,想想就觉得寒心啊!大家评判一下,顺便给我些建议。

这类艾滋病患者的嫌疑人确实没办法。江苏省挺有钱的吧。整个江苏省只有一个可以对患艾滋病的嫌疑人进行拘留的看守所。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根本没有财力、物力、人力去办理这类人的案件。对付这类人别说在中国,在欧美国家也没有切实可行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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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05
现在确实有这种情况,因为这种人就算收了,也没地方放,还要照顾他。这也是公安的无奈。当然,从法律责任上讲,公安局是不对的,三千,在很多地方已经够得上盗窃罪了,可以判刑的。追问

那我该怎么办呢?我怎么样维护我的权益?

追答

向公安里的申诉部门申诉吧

第2个回答  2011-07-05
无论什么人犯了罪都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公安机关不作为,可以向公安机关的法制科反映情况。
第3个回答  2011-07-05
你后来钱有拿回来吗?有的话ok啦!没有你自认倒霉吧,姐姐我可是天天倒霉滴!你只是这样而已,没事的。记得上次啊,我在房间里要走出去。然后啊,踩到了点蚊香的盒子,灰全部到在脚上了(不过这是经常的事)。可悲的是那天的蚊香没有点完,我的脚就...(平常我出来蚊香都是点完的) 后来我老爸去上学,上车的时候啊脚不小心踢到了车,还和踩到了点蚊香的盒子是同一只脚..... 放学后,我去商店买自动笔的(yang)。回家要做作业的时候才知道买错了...... 可是,我的自动笔0.5的一大堆。我家离超市好远的,还是要去..... 还有很多“霉事”不过不说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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