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内容摘录:x054 一般规定,x054.1,x05
第1类:爆炸品\x05。
第2类:气体\x05。
第3类:易燃液体。
自热物质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84。
自热物质是发火液体或固体以外,与空气反应不需要能源供应就能够自己发热的固体或液体物质或混合物;这类物质或混合物与发火液体或固体不同,因为这类物质只有数量很大(公斤级)并经过长时间(几小时或几天)才会燃烧。
1.8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
自反应物质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见GB20583。
1.8.1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是即便没有氧(空气)也容易发生激烈放热分解的热不稳定液态或固态物质或者混合物。本定义不包括根据统一分类制度分类为爆炸物、有机过氧化物或氧化物质的物质和混合物。
1.8.2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如果在实验室试验中其组分容易起爆、迅速爆燃或在封闭条件下加热时显示剧烈效应,应视为具有爆炸性质。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危险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