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厂里猝死怎么赔偿

本厂是砖瓦长,上个礼拜一个出窑的工人猝死,当时已经到了下班时间了,他说他再忙会儿再下班,到场外准备码砖的时候,突然晕倒在地上了,我厂立即带其去医院抢救,期间也不顾红绿灯了,多次闯红灯,工人的命重要啊!半个多小时到医院后,利马抢救,可是没抢救过来还是死了。我厂主动联系死者家人,并愿主动赔偿20万。但是对方要求索赔50万以上,并到本地政府闹腾。请大家帮忙分析下本厂要承担多大的责任?本厂要赔偿对少才算合适?

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猝死,可以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死亡待遇;如果是其它情况死亡,则只能按非因工死亡处理。

相关法律: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扩展资料:

职工在工厂中死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确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或者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因某些工作原因,比如:演员因拍戏而毁容,建筑工人在施工时高空坠落而摔伤了腰,腿等身体部位,诸如此类因工作而受到事故伤害的,可确定为工伤。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类似职工在单位正常上班时,同事或者上司对其工作不到位而对其施加暴力这种情况,这种因履行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可确定为工伤。

3、员工因为工作原因外出,在此期间发生事故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视为工伤。

4、职工在上下班的路途中,因乘坐某种交通工具,期间发生了意外交通事故而导致死亡的。

5、职工在工作期间,突然生病并且在48小时以内抢救无效而死亡的;类似消防员,警察等为了国家的利益而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但因某重大战役受伤的,并且有革命伤残军人证,后来到自己的工作岗位伤势加重或者复发的,均可视为工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保险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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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11

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猝死,可以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死亡待遇;如果是其它情况死亡,则只能按非因工死亡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扩展资料:

一、最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28日作出(2006)行他字第12号文,即:《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中规定:

“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

根据该司法解释意见,可以认定本案工伤职工即谢明锋(死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事故致死,其近亲属除了可以获得民事赔偿外,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

二、因工死亡待遇:

(1)每月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按50%发给,直至失去供养条件为止;

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的范围和条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供养亲属失去供养条件时不再享受该项抚恤金;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4)因工致残1-4级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除按本条(1)(3)款的规定执行外,其工亡补助金的标准为24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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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07-08
这个问题属于工伤的范畴,不知你厂有没有工伤保险,但无论有无,都应当按这个来处理,这样就不会发生纠纷了。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供你参考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7

  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猝死,可以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死亡待遇;如果是其它情况死亡,则只能按非因工死亡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第4个回答  2011-07-08
你作为厂方应该承担下列赔偿义务即可,赔偿数额的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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