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办的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所以你是个体户名称,
不是公司名称。
其次,个体工商户在法律上是自然人,不是法人组织,
所以不存在所谓开分店的说法。
第三,在同一个工商登记机关范围内,
不允许重名,也就是说,不允许新注册的个体户使用已经被人使用的名称。
所以,如果你还是在同一个街道或者同一个镇内开“分店”,
那么就不能使用相同名字。
第四,如果你想开“分店”,
需要重新办理《餐饮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等证件,
也就是说,就像新开一家店面一样办好所有手续。
反正你都为饭店办过证件之类的了,
所以就不用详细说办证的过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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