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管理公司旗下开直营店的话怎么办理营业执照?

如果我有XX餐饮管理公司,公司经营项目是:餐饮管理

那么如果开直营店,那么旗下的门店是要以分公司名义注册还是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注册?如果注册,那么门店的名称是不是可以随便取?(我的意思是不和公司的名字一样)可以吗?

如果我有一个餐厅,是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那么可以归到餐饮公司里吗?
PS:补充追加

说白了我就是想知道现在的餐饮公司不管是直营还是给别人加盟,需不需要有这么麻烦?还是直接自己注册品牌商标,私下的搞地下工作?现在我是想开一家餐饮公司,先自己经营几家店面,以后可以开连锁。等有创新餐饮了自己注册商标,让别人加盟也行,自己直营也行,想知道点这方面的操作流程。

麻烦请给予解答,如果满意追加悬赏,谢谢

您好,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请采纳,如果没有解决请追问。

1、开直营店可以注册分公司,也可以注册个体工商户,关键看当地税收上的政策哪个对您有利。
2、如果是分公司,那么名称为XX餐饮管理公司XX分公司;如果是个体工商户,名称根据您的需要随便取,但是在同辖区同行业不能重名。名称在使用中应当与注册登记的名称一致,可以适当简化。
3、餐饮有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法律地位还是自然人,与餐饮公司在法律上没有关系,不可以归到餐饮公司里。简单的说个体工商户仍然是营业执照的经营者,个体工商=经营者;餐饮有限公司是独立于自然人之外的法人,公司股东≠公司。追问

如果要考虑到以后连锁发展,那么我的直营店是不是只能以分公司的名义出现?比如,我的公司名称是非常好餐饮管理公司,那么我的3个直营店是不是都得以非常好餐饮管理公司第一、第二、第三分公司出现?比如我有餐饮技术若干,我想让我的三个门店都经营披萨,以后打造披萨连锁品牌,这时候问题来了,我的第一个直营店是非常好餐饮管理公司第一分公司,那我的门店总不能也叫这个名字吧?能不能写成巨有味披萨?

追答

企业名称作为牌匾可以简化,也可仅仅使用商标而不使用企业名称。
比如非常好餐饮管理公司第一分公司,牌匾可以只用“非常好”。
如果你注册有“巨有味披萨”的商标,那么也可以不用公司名称而只用商标“巨有味披萨”作为牌匾。
比如很多地市公司名字不叫全聚德,但是可以使用被授权的“全聚德”作为牌匾的。

另外您的公司名称应该是“某某市非常好餐饮有限公司”,如果别人在其他城市注册该企业名称的话,也是允许的。如果您长远考虑,建议您花个1千多元钱注册个商标。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12

办理正常的工商个体营业执照,然后到当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以书面的形式签订特许经营的合同,建立特许经营的关系。

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85 号《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二章特许经营活动

第七条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第八条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

(二)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三)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四)市场计划书;

(五)表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经批准方可经营的,特许人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九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特许人提交的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文件、资料之日起10日内予以备案,并通知特许人。特许人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的,商务主管部门可以要求其在7日内补充提交文件、资料。

第十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特许人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及时更新。

第十一条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

(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

(六)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

(七)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

(八)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一)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但是,被特许人同意的除外。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续签特许经营合同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四条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并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方式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

第十五条 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第十六条 特许人要求被特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前支付费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说明该部分费用的用途以及退还的条件、方式。

第十七条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收取的推广、宣传费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推广、宣传费用的使用情况应当及时向被特许人披露。

特许人在推广、宣传活动中,不得有欺骗、误导的行为,其发布的广告中不得含有宣传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的内容。

第十八条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转让特许经营权。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第十九条特许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将其上一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国务院令第485 号《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国政府网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6号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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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4
可以办理执照,到工商局办理即可。
第一 准备管理公司的执照副本和成立分公司直营店的公司文件
第二 到工商局填写分公司成立的申请书
第三 填写委托书,委托书是工商局提供的,不用自己起草。
第四 在工商局领取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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