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旷工被公司开除了,没办理离职手续,但我还想去上班,有可能吗?

如果要是能上班的话,员工需要进行什么赔偿吗?还能去办理离职手续吗?

正常情况下员工要办理离职手续才能离开公司,但被开除的员工不需要办理离职手续就必须直接离开公司,公司可以马上安排其他人员到原岗位任职。只要公司有记录证明你是因为因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被除名的,即使你去劳动局申诉,也不会得到支持,因为你离开公司的原因是你自己的行为造成的。至于你想回到原公司上班,建议跟你原来的领导联系,商谈一下,看看是否可以重新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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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16
如果是口头告知的,可以再去试试。如果是书面告知,那就悬了。你应该去办理离职手续。追问

他没和我说,我只是和我们车间主任说了要辞职,但是他们公司规定,旷工三天就当自动离职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01
旷工被公司开除,也应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你星期一继续到公司,要么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支付你已付出劳动的工资报酬,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向你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公司也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你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补偿或赔偿。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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