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私自互换承包地,没有经村委会备案,也没有签定任何书面协议,现在其中一方反悔,

农民私自互换承包地,没有经村委会备案,也没有签定任何书面协议,现在其中一方反悔,请问,反悔一方有权要回他原来承包的土地吗?

  无权要回。
  但是前提是你必须有证据证明你们之间有互换承包地协议,同村人的证言、或有什么书面材料如收条之类的,都行。
  根据土地承包法五十一条的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即:
  1、你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
  2、你可以请求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3、你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促裁机构一般在县农业局或相关部门;
  4、你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你可以不经过1、2、3,直接以对方违反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协议向法院起诉。
  在互换承包地过程中,你们的做法有两点欠缺,一是无书面协议,二是未报村委会备案。那么这两点是不是就意味着你们的互换行为无效呢?法律并无明确规定,而根据承包法关于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处理程序看,其中“起诉”是指民事诉讼,那么就要按民事诉讼的规则来处理这个事,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即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以双方意思自治优先,所以,只要你能有证据证明你们之间有互换承包地协议,那对方就无权要回,你们应该补签书面协议,并报村委会备案。这实际上也是民事活动中最基本的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

  附:有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四条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是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三十四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第三十六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第四十条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
  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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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27
  1、农民承包地互换的,只要双方签订互换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向村委会备案不影响互换合同的法律效力。
  2、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应遵守,无法定条件,不得随意反悔。
  《最高法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司法解释》
  第十四条 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仅以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未报其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第2个回答  2011-04-11
没登记公示只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另一个人在不知道你们合同的情况下买了算有效)。你们之间以合同为标准,他不能反悔。追问

但是我们没有签定书面协议,这个互换行为有效吗

追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法条参见http://baike.baidu.com/view/1319684.htm
因此,没有书面合同是无效的,反悔一方有权随时要回他的土地。

第3个回答  2011-04-11
因私自承包,而且没有相关的手续,所以是没有法律保护的法律行为。
如果出现争议,如一方反悔并继续实施约定的行会。可以通过协调解决,协调未果,可以通过当地法院对双方的行为给予确定,承担彼此应该承担的责任。

只是个人见解,仅供参考!
第4个回答  2021-04-30
亲,感谢您使用百度知道问答平台,我将尽快斟酌回复您的问题。抢单很累,偶尔也会因事情耽搁,不要着急结束,给律师一定的回复时间,一定为您详细解答!回答

宋律师您好 就我的这个问题 我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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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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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没有合同,那就相互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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