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伙人后期投钱后利益分配和出资问题(急)!

3个人合伙投资做生意,目前的利益分配是A50%(50W)、 B25% (25W)、C25%(25W)。现在需增资30万来周转,那再出资比例是1:1:1 ?还是按照利益分配出资?增资后的利益如何分配?

  1、如果合伙人之间签订的合伙协议明确约定收益分配方法的,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分配收益;

  2、合伙协议未约定收益分配方法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按合伙人的实际出资额比例分配合伙收益;实际出资比例无法确定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收益。
  3、合伙中追加出资的,按合伙协议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合伙企业法》
  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第三十四条 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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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12
根据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的第三十三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参考一下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的第四十条: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可以先把这需要增资的30万当成是一笔债务。如果你们的合伙是“个人合伙”或者是“普通合伙企业”,那么各个合伙人都必须对这笔“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每个或者多个或者全部合伙人都要出资,至于出资多少则要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则按照实际出资比例“承担”,如果还不能确定出资的比例,那么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如果有合伙人“被迫”出资过多,可以内部追偿。当然了,根据《合伙企业法》的第三十三条的第二款“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人必须承担债务或者分享利润。

至于利益分配,也是一样的。根据三十三条。。。

希望这些愚见可以帮到你。。。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7
最简单的方式是按照借贷手续办,赚了钱先还。其他部分按照原先的利益分配进行。这样就不涉及后面这30万的比例问题了。因为是借款,多少都是借,有了就还上,利息部分协商下就可以了。

复杂的手续就是重新签订合伙协议,增资部分写到每个人名下,比例重新计算。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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